许家印特拉华州信托面临香港法院的跨境追索,DAPT还是个信托好选项吗?
近期媒体报道称,许家印在美国以特拉华州为设立地建立了一项信托结构,正引起跨境追索与司法审查的关注。了解并且学会如何使用信托降低资产风险应是高净值人群必备的能力。本文介绍了国内资产保护信托的基本概念并整理了客户在评估是否设立时最常提出的五个关键问题。通过阅读本文能让读者在短时间内掌握国内资产保护信托的基本知识。
什么是DAPT?
国内资产保护信托(Domestic Asset Protection Trusts,简称 DAPT)。对于希望提前规划、保护个人与家族财富的人士而言,国内资产保护信托提供了一种有力的法律工具,可帮助减轻未来债权人、潜在诉讼以及突发财务风险的影响。
如何选择适合设立DAPT的地点?
截至2025年,美国共有二十一个州允许设立DAPT,但各州的法律规定并不相同。在选择司法管辖区时,需重点考察诉讼时效、债权人权利以及司法执行等方面的差异。其中,内华达州和特拉华州是最常被选用的两个辖区,二者在关键规则上存在一些区别。
内华达州对债权人提起挑战规定的时效最短:现有债权人通常须在财产转移发生后两年内(或自发现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张权利;未来债权人则同样仅有两年期限。一旦超过该时限,根据内华达州法律,撤销对DAPT的财产转移将极为困难。
相比之下,特拉华州允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期限稍长。现有债权人可在财产转移发生后四年内,或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以较晚者为准)提出主张;未来债权人则必须在转移发生后四年内主张权利,且不享受发现期延长。表面上看,债权人针对特拉华州DAPT采取行动的时间窗口比内华达州更宽。然而,特拉华州也具备其他优势:该州自1997年起即允许设立DAPT,比内华达州早两年,拥有更丰富的信托相关判例积累,因此其DAPT结构在法律层面上可能更为稳固。
总体而言,内华达州与特拉华州均提供了明确的成文法依据、成熟的受托人行业体系,以及关于自益资产保护信托运作的具体规则。最终选择哪一个州,往往取决于客户的具体时机、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在灵活性与确定性之间的权衡。
DAPT如何处理“欺诈性转让”问题?
任何 DAPT 都不能保护您免于已存在的债务,或免于出于欺诈债权人意图而进行的转移。每个州都有自己判定转移是否不当的标准。
内华达州要求债权人证明存在“实际意图”去阻碍、拖延或欺诈,并且必须以“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这是一个较高的法律标准。
相反,特拉华州允许既有“实际意图”的欺诈性转让主张,也允许“推定欺诈”的主张。根据特拉华法律,如果您没有获得合理等值的对价并且在此之后无力偿债或因该转移而变得无力偿债,债权人可以提出挑战(参见 In re Syntax-Brillian Corp., 573 F. App'x 154, 158 n.4 (3d Cir. 2014))。
总体而言,这两种模式难言显著优劣。内华达的框架更严格,但一旦度过法定挑战期,其提供的保护也更为稳固;特拉华州的框架覆盖面更广,灵活性更强,可能更适合那些看重悠久法律传统与丰富判例积累的客户,或已在特拉华州拥有相关商业利益的客户。
DAPT能否帮助应对配偶抚养或子女抚养的请求?
在应对家庭抚养义务方面,各州法律规定存在显著差异。
特拉华州承认特定类型的“例外债权人”,其中就包括追索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人。这意味着在特拉华州,即使针对信托转移的一般法定时效已过,为履行此类法定义务,债权人仍可能触及信托资产(参见 IMO Daniel Kloiber Dynasty Tr., 98 A.3d 924, 941 (Del. Ch. 2014))。
相比之下,内华达州的法律并未自动将配偶赡养或子女抚养请求排除在DAPT的保护范围之外。司法实践表明,在某些此类义务于信托设立时尚未明确产生或知晓的情况下,内华达法院依然维持了信托的资产保护功能(参见 Klabacka v. Nelson, 394 P.3d 940, 951 (2017))。因此,在这一问题上,内华达州比包括特拉华州在内的许多允许DAPT的司法辖区提供了更强的保护。对于那些对潜在或现有家庭法义务有所担忧的客户来说,在内华达与特拉华之间的选择可能非常重要。不过,在任何一个州,审慎的法律规划都至关重要。
对于那些对潜在或现有家庭法义务有所担忧的客户来说,在内华达与特拉华之间的选择可能非常重要。不过,在任何一个州,审慎的法律规划都至关重要。
如果我住在加利福尼亚,DAPT仍能保护我吗?
许多来自不认可DAPT的州(尤其是加州)的客户常问:在内华达州或特拉华州设立DAPT,是否能在自己居住的州得到承认和保护?
核心原则是:DAPT通常受其设立州法律管辖。但这并不保证加州法院在处理相关争议时一定会适用外州法律。加州法院可能基于本州的公共政策进行裁判,而加州的政策对这类自益信托并不友好。这一风险客观存在,无论您选择哪个州设立DAPT,或DAPT文件起草得多么完善。
但这并不意味着DAPT对加州居民完全无效。关键在于需要通过一系列安排来强化DAPT与设立州之间的实质联系,例如:尽量减少设立人与加州居住地的关联;委托设立州的专业机构担任受托人;将信托资产主要保留在设立州管辖范围内。
一个反面案例可供参考:华盛顿州的一起案件(In re Huber, 493 B.R. 798 (Bankr. W.D. Wash. 2013))中,法院认为涉案的阿拉斯加DAPT与该州联系过于薄弱,因而拒绝适用阿拉斯加州法律。这警示我们,DAPT的设立与管理必须确保其与设立州存在充分、真实的连接点。
总而言之,一个结构良好的 DAPT(无论是在内华达、特拉华还是其他允许的州设立),仍能有效增加债权人的追索难度和诉讼成本,从而在实际层面起到重要的资产保护作用。
DAPT是否优于使用人寿保险进行资产保护?
人寿保险豁免主要是为了保护受益人。在许多州,债权人不能在您去世后取得死亡赔偿金。然而,在您生前,保单的现金价值可能会被债权人追索,除非您所在州的特定法规对其加以保护(参见 In re Monahan, 171 B.R. 710, 717 (Bankr. D.N.H. 1994))。即便受保护,该豁免的范围也可能比信托保护更窄。
相比之下,DAPT 专门为资产保护而设计。这些法规旨在保护设立人自己的资产(在满足所需时限后),而不仅仅是受益人的资产。这是关键区别所在:人寿保险的保护是附带的,而 DAPT 的保护是有意设计的。
结语
回应文章开头的新闻,基于目前新闻披露的消息做出专业预测:许家印特拉华州信托在当地法院可能面临资产转移无效的挑战。
国内资产保护信托(DAPT)的核心价值在于,它通过选择具备成熟法律框架的司法管辖区(如内华达州或特拉华州),为前瞻性财富规划提供了一个主动、结构化的保护工具。其有效性并非自动产生,关键在于精准匹配个人风险状况与州法律特性(如诉讼时效、对家庭义务的处理),并通过强化信托与设立州之间的实质联系来构建稳固架构。必须明确,DAPT是用于防范未来风险的合法规划,而非对抗既有债权。最终,一个成功的DAPT安排取决于审慎的架构设计、专业的州际法律选择,以及尽早实施的周全规划。